新林计字〔2016〕119号 吐鲁番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上报2016年吐鲁番市飞机防治项目作业设计的报告》(吐市林〔2016〕8号,以下简称《作业设计》)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作业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和投资概算尽快组织实施。 (一)高昌区2016年葡萄斑叶蝉飞机防治项目。 1.项目法人:王志强(高昌区林业局局长) 2.项目主管单位:吐鲁番市林业局 3.项目实施单位: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局 4.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高昌区的亚尔镇、葡萄镇、艾丁湖乡、恰特喀勒乡、胜金乡、二堡、三堡、原种场,作业面积15万亩。 5.项目规模、内容及目标:15万亩,通过使用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对高昌区15万亩葡萄斑叶蝉开展飞机防治。使高昌区项目区葡萄斑叶蝉虫口减退率达到85%以上,减少葡萄病虫的危害,防治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不发生次生灾害,维护防治区生态安全,最终达到可持续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目的。 6.机型和农药:飞机选用直升机,药剂选用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 7.项目投资:总投资148.5万元,其中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有害生物防治)投资103.5万元,高昌区自筹45万元。 8.项目期限:实施期1年,即2016年1月—12月。 (二)鄯善县2016年葡萄斑叶蝉飞机防治项目。 1.项目法人:谭建川(鄯善县林业局局长) 2.项目主管单位:吐鲁番市林业局 3.项目实施单位:鄯善县林业局 4.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地点为鄯善县的连木沁镇、辟展乡、鲁克沁镇的葡萄种植区,作业面积10万亩。 5.项目规模、内容及目标:10万亩,通过使用1%苦参碱水剂对鄯善县10万亩葡萄斑叶蝉开展飞机防治。使鄯善县项目区葡萄斑叶蝉虫口减退率达到85%以上,控制葡萄斑叶蝉的蔓延,降低发生区的虫口密度,减少葡萄斑叶蝉的危害,防治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不发生次生灾害,维护防治区生态安全,最终达到可持续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目的。 6.机型和农药:飞机选用直升机,药剂选用1%苦叁碱水剂。 7.项目投资:总投资99万元,其中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有害生物防治)投资69万元,鄯善县自筹30万元。 8.项目期限:实施期1年,即2016年1月—12月。 附件:1.高昌区2016年葡萄斑叶蝉飞机防治项目资金概算批复表 2.鄯善县2016年葡萄斑叶蝉飞机防治项目资金概算批复表 2016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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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365备用线路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