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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8-30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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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编制15人,年末实有职工人数10(3名工勤人员),离休1人。

    部门主要职能:1、负责全区公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增强全民的绿化意识,营造全社会植绿、护绿、兴绿、爱绿的良好风尚。2、负责全区公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组织协调,调动一切力量,投入国土绿化的伟大事业。3、负责对全区公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的检查监督,逐步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4、负责全区的绿化评比表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形成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格局。开展全疆古树名木的普查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我单位是一级核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预算27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84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317.5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7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221.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7.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70),项目支出拨款51.13万元(义务植树绿化宣传费30万元,《新疆古树神韵》出版费10万元,绩效工资11.13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全绿委拨古树名木普查费40万元,全绿委拨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奖金2.5万元,林业厅拨南疆工作补贴2.16利息0.34)。全年支出42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38万元,项目支出202.19万元。

    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317.5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7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221.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7.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70),项目支出拨款51.13万元(义务植树绿化宣传费30万元,《新疆古树神韵》出版费10万元,绩效工资11.13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全绿委拨古树名木普查费40万元,全绿委拨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奖金2.5万元,林业厅拨南疆工作补贴2.16利息0.34)。

    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实际支出42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1.38万元,项目支出202.19万元(用上年财政拨款项目结余支出80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138.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5.69万元;津贴49.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69万元;奖金3.28万元;绩效奖11.13万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14.48万元。

    (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64万元。其中:办公费3.58万元;水电费0.4万元;会议费4.03万元;物业费1.43万元;差旅费18.16万元;工会经费3.16万元;福利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6万元;邮电费0.83万元;印刷费45.36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劳务费0.52万元;委托业务费114.91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42万元。其中:

    离休费10.24万元;住房公积金16.71万元;奖励金16.02万元;生活补助18.53万元;医疗费7.4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44万元;采暖补助3.03万元。

    (四)、项目支出202.19万元。其中:办公费1.07万元;

    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9.76万元;劳务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8万元;印刷费45.36;委托业务费114.91;公务接待费0.36;绩效工资11.13;生活补助8.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14万元。

    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共结余131.1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结余6万元(会议费)。年末项目经费结余125.17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125.17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0.6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17.99%。下降主要原因是因本单位人数减少,厅领导也减少1人,所以现在使用2.5辆汽车,其余车辆封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98万元,下降16.2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同期减少0.34万元,下降49.02%

    2016年召开了自治区绿化委员会第23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了全疆古树名木普查动员布置会议及全疆绿委办主任工作会议(延伸到县、市)。全年共计会议费4.03万元。

    2016年无培训费。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全年收入317.51万元(财政拨款272.51

    元,其他收入45万元),2015年全年收入613.3万元(财政拨款410.12万元,其他收入203.18万元)。相比较而言,2016年全年收入比2015年全年收入减少295.79万元(财政拨款减少137.61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58.18万元)减少93%

    2016年全年经费支出423.5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52.51万元,其他收入支出45万元),2015年全年经费支出428.1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24.12万元,其他收入支出104.05万元)。相比较而言,2016年全年经费支出比2015年全年经费支出减少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39万元(含上年结余),其他收入支出减少59.05万元)减少1%

    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

    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279.94万元,实际2016年财政拨款272.51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52.51万元,比年初预算多支出80万元,该笔款项是上年项目经费结余,是出版《新疆古树神韵》画册的专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30.3万元,其中:办公费2.5

    万元,水电费0.4万元,邮电费0.65万元,物业费1.43万元,差旅费8.39万元,会议费4.03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3.16万元,福利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8万元。

    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资产总计354.2万元,比2015年资

    产总计458.3万元减少104.1万元,占总资产的29%。其中:流动资产152.62万元,固定资产201.58万元,负债13.94万元,净资产340.26万元。固定资产中车辆138.8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2.73万元。本单位国有资产没有收益征缴情况。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执行各项开支,对项

    目经费是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加强项目预算执行,优化项目资金的使用,促进绩效目标实现。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40万元(义务植树绿化宣传

    30万元,《新疆古树神韵》出版费10万元),今年《新疆古树神韵》画册招标进入出版程序,财政上年所拨《新疆古树神韵》画册经费80万元今年已全部用完。2016年实际项目经费支出202.19万元,占用上年项目结余8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项目结余已全部用完。2016年基本支出结余6万元(会议费),2016年召开全疆会议是用2015年财政拨款结余的会议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水利水电学校财政专户返还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及单位取得的本级横向拨款及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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